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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網資格預審]重要提示!!
隨著國網山東、江蘇省公司分別發布2023年配網鐵附件、環網柜、環網箱(箱式開閉所)協議庫存招標聯合資格預審公告,代表著原計劃于10月下旬開展國網配網聯合資格預審已經陸續展開。
根據公告內容得知,鐵附件、環網柜、環網箱(箱式開閉所)預審申請時間截止2023年10月16日17時,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2日17時。
鐵附件、環網柜、環網箱(箱式開閉所)產品預審要求及資質及業績時間規則已明確!
變化方面公告同時提出今年對于未參核企業申報預審,需通過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按照模板要求提前將全量資質信息錄入ECP2.0系統中,生成憑證單后通過投標工具的資質業績模塊上傳提交,未提供(上傳)憑證單的申請人,其申請將被否決。
附公告原文:
第一章 資格預審公告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3年配網鐵附件協議庫存招標聯合資格預審
預審編號:GWXY-ZGYS-2301-TFJ
1.招標條件
本項目的建設單位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見附表1)(以下簡稱“項目單位”),建設資金為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見附表1),并委托國網山東招標有限公司為招標代理機構。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配網物資協議庫存招標采購的相關品類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本次預審結果有效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內,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各省(市、自治區)公司配網物資協議庫存招標采購相關分標僅接受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參加投標。在有效期內,可視情況組織補充資格預審,未參加或未通過本次聯合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可報名參加。
在此,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采用資格預審的物資類別
注:1.有效業績時間區間為合同簽訂時間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試驗報告需要滿足的規格型號見4.2各標段審核標準。
4.審核標準
4.1總則(適用于各標段)
對于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
(1)應按要求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以下簡稱“ECP2.0系統”)中生成資質業績憑證單(以下簡稱“憑證單”)并在投標工具-資質業績文件處上傳提交。憑證單載明的有效已核實數據將作為評審依據,不需提供支持證明文件。未提供(上傳)憑證單的申請人,其申請將被否決。
(2)業績以憑證單載明的已核實數據為準,其他業績及其支持證明文件無需編入申請文件,編入的不作評審。
(3)除供貨業績外需要更新補充已核實范圍外相關報告、證書、生產試驗設備、生產廠房的,應提交對應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補充報告(出具時間)、證書(出具時間)、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生產廠房(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產權證出具時間)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4)核實以外的補充內容應在技術文件-資質業績集中應答文件處編制提交,同時通過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將相關信息錄入ECP2.0系統中,提交對應支持證明文件等掃描件后生成憑證單并上傳。具體操作端口詳見第四章資格預審文件格式。
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
(1)需要按《資質業績信息集中應答文件》格式填寫應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編制說明”提供對應支持證明材料;同時通過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按照模板要求提前將全量資質信息錄入ECP2.0系統中,并上傳附件證明材料,未提供全量資質信息可能會對申請人帶來不利影響。將全量資質信息生成憑證單后通過投標工具的資質業績模塊上傳提交,具體操作端口詳見第四章資格預審文件格式。未提供(上傳)憑證單的申請人,其申請將被否決。
(2)應按第四章資格預審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應商未參加資質能力核實說明文件及承諾函》并提交。
4.1.1業績審核標準
(1)有效既有業績時間范圍: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資格預審申請人提供的有效期間內合同業績數量應滿足專用資質條件要求。業績時間計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績數量(金額)計算以提供發票為準。
(2)對于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其業績以資質業績憑證單載明的已核實數據為準,不需提供支持文件,資質業績憑證單載明的有效的已核實數據作為評審依據。核實時間段內的業績支持文件無需編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編入的不作評審。
(3)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業績支持證明材料要求:銷售業績必須提供對應的合同和發票掃描件,發票開具時間須在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4月14日內。
請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在2023年10月16日后,登錄“山東招投標輔助系統(http://www.sd.sgcc.com.cn/gysfw/ztbgl/)”在線填寫“發票信息表”。
(4)業績數量計算具體要求詳見各標段相關規定。
(5)既有業績合同供貨方和實際產品生產方必須均為申請人。
(6)業績不認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與同類產品制造廠之間的業績;
②在試驗室或試驗站的業績;
③與代理商之間的業績;
④與非最終用戶(即業主單位或負責所供貨物運行、使用的單位以外的主體)簽訂的供貨合同,但申請人作為外購外協方與配網成套設備的中標人簽訂的成套設備的供貨合同除外;
⑤出口業績的外貿合同、發票、報關單及對應產品型號等信息資料難以核實或不全的;
⑥作為元器件、組部件的業績。
(7)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同一母公司下的各個子公司之間、存在控股關系的不同公司之間的業績不能相互替代。
(8)收購其他企業,被收購企業注銷的,收購方可繼承被收購方的業績。
(9)申請人如發生收購、重組、改制、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等情況,須提供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供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
4.1.2試驗報告審核標準
(1)申請人應提供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檢驗(檢測)報告,關于報告具體要求詳見各標段相關規定。關于檢驗(檢測)報告出具機構詳見相關產品的資質能力核實標準規范;
(2)檢驗(檢測)報告的委托方和產品制造方是供應商自身;
(3)產品的檢驗(檢測)報告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物資采購標準規定的試驗項目和試驗數值的要求;
(4)各類檢驗(檢測)報告均系針對具體型式規格產品的檢驗(檢測)報告;
(5)檢驗(檢測)報告有效期按國標、行標規定執行;
(6)外文報告必須提供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檢驗(檢測)報告記錄且記載數據滿足資格預審要求,不需再額外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檢驗(檢測)報告記錄或已核實的檢驗(檢測)報告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須提供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須提供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
(8)補充報告(出具時間)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4.1.3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書審核標準
(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生產許可證記錄的,不需提供相關支持證明材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生產許可證記錄或已核實的生產許可證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的須提供生產許可證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須提供生產許可證掃描件。
(2)補充證書(出具時間)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3)關于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書具體要求詳見各標段相關規定。申請人提供的生產許可證應在有效期內,應與資格預審產品種類對應。需提供3C認證、入網許可證等其他許可、認定證明文件的,相關文件應覆蓋資格預審產品種類,且在有效期內。
4.1.4生產試驗設備審核標準
(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生產試驗設備記錄的,不需提供相關支持證明材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生產試驗設備記錄或已核實的生產試驗設備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的須提供生產試驗設備合同和發票等憑證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須提供生產試驗設備合同和發票等憑證掃描件。
(2)補充生產試驗設備(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3)申請人提供的生產試驗設備應滿足專用資質條件要求。
4.1.5生產廠房審核標準
(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有”已核實的生產廠房記錄的,不需提供相關支持證明材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資質業績憑證單“無”已核實的生產廠房記錄或已核實的生產廠房記載數據不滿足資格預審要求的須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產權證等支持證明材料掃描件。對于未參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申請人,須提供生產廠房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產權證等憑證掃描件。
(2)補充生產廠房(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產權證出具時間)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證明文件掃描件。
(3)申請人提供的生產廠房信息應滿足通用資格要求。
4.2各標段(鐵附件)審核標準
(1)業績數量評審標準
業績數量(金額)按照鐵附件物資類別計算,不區分規格型號。
(2)試驗報告評審標準
檢測報告應滿足《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規范》相關產品的核實標準要求。
(3)生產許可證及其他許可事項審核標準
鐵附件品類不需提供生產許可證。
5.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的申請人,請于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陸ECP2.0系統(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并按《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到第三方認證機構辦理CA證書電子鑰匙。
6.2資格預審文件(電子文件)免費獲取。
6.3申請人需利用投標工具進行電子申請文件編制。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本次資格預審僅接受ECP2.0電子申請文件(上傳至ECP2.0系統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不接受紙質、光盤文件,不接受申請人到現場遞交申請文件。
7.2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2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所有申請文件應當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招標人招投標交易平臺信息系統遞交(提交)電子申請文件。(如招標人因特殊原因,對該時間進行調整,將在實際的遞交截止時間前至少5個工作日另行通知申請人)。